上海民非组织注册设立条件,据调查,上海目前已设立的民非组织共有近1.5万家,十二五期间,五年内,社会组织净资产、年度总收入、总支出,均从“十一五”末的200亿元规模,增加至超过370亿元规模。民非组织及社会团体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和谐工作进展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正是基于此,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扶持及简化民非组织设立等一系列示好政策,我们今天就来介绍一下,在上海如何注册一家民非组织,民非组织的注册和一般类型公司注册有很大的不同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上海民非组织注册设立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有正式文件批准,这个不一定,有些类型民非可直接由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而不需另行找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看具体情况;
2、设有必要的组织机构,明确民非组织的发起人及出资人、董事、理事等职位职责及人选;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需要和其拟定开展的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
4、注册资金实缴(出具验资报告)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开办资金必须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限额(一般10万以上,有些要求30万);
5、实际注册、办公地址。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必要的场所和设备、设施,且活动场所须有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对于地址面积大小没要求,需要是商业用途地址,不能用于注册登记过任何公司或者组织。
关于民非组织的发起人和出资人,两者都可为自然人或者企业主体,出资人必须是为发起人,发起人可不是出资人,教育等特殊行业的民非组织要求至少有两位发起人,其余类型民非对于发起人数不做要求。
以上是关于上海民非组织设立条件的介绍,相关注册事宜,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