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申请企业核名过程中,之前核准通过了一个名称,但未登记注册。因不满意该名称,欲再次申请同字号的名称,但在线核名系统提示需要上传授权书。 那么,需要怎么授权? 附:已通过的企业由两位自然人股东,是否由上述股东签字授权?授权书是否有范本? 在本网站首页的名称登记中,在线受理中进行预约,企业到市局肇嘉浜路301号四楼注册大厅,现场咨询。